录取规则

  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录取原则。

  1、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男女比例不限。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服从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

  4、江苏省录取规则如下:

  普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然后安排录取专业。如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进档考生,美术类按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音乐类按考生的专业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进行排序,安排录取专业。艺术类考生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5、省外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规则执行,进档所有考生全部检索结束后,没有安排专业的考生如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

  对于实行新课改高考方案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录取规则执行。

  6、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适当降分或加分投档的政策。

  7、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区、市)及我院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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