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卫生监督与管理)

招生科类:文理兼招。

学  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要求掌握法学、卫生法学、卫生监督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悉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学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解决现代卫生活动中基本法律问题的能力和素质;能胜任法律和卫生事业管理领域实务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卫生法学、医事法学、卫生监督学、卫生事业管理学等。

专业特色:医法结合,系统掌握医学与法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理论与实践并重,既关注理论教学的系统性,又注重实践能力训练,绝大部分教师拥有律师资格,实习环节涵盖医院和法律实务机构两个基地,并通过社会实践、论文撰写、模拟法庭审判等活动,提升综合素质。

就业方向:法院、检察院、卫生、公安、海关等国家机关,医院、银行、保险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企事业单位,攻读我院法学、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可参加我院与美国、葡萄牙、西班牙等国合作的1+1硕士班学习。近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4%以上。其中2004级考取公务员占毕业人数的48%;2005级司法考试通过率为54.8%,考取公务员占毕业生的30.8%;2006级司法考试通过率为47%,考取公务员占毕业人数的19.04%;2007级司法考试通过率34.1%。最近几年司法考试通过率都在25-30%之间,大大超过全国的平均通过率。

可授予最高学位:博士。

注:按法学大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军训期间,再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兴趣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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