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在辽宁省的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招生的所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觉异常II度)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我校2018年在辽宁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若数学成绩相同,再依次录取语文、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成绩相同,再依次录取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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