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第十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

  1、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2、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8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年龄、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当年国家规定执行,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相近院校推荐

最新高考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