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具体的录取原则是:

  1.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外语、语文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2.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无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志愿虽服从专业调剂,原则上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专业;

  4.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泰语、越南语、缅甸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当地招考办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在不组织口语测试的地区,投档成绩相同者,英语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其它专业新生入学后主要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6.艺术类录取按云南财经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和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7.我校招收网球、篮球和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8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8.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9.对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单科竞赛获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1.学校已建立较为完备的“奖、助、贷、勤、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孤残学生补贴、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等,成绩优异的高年级同学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校级自立奖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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