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

培养目标:建筑学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需要,具有扎实的建筑学专业知识和设计实践能力,具有创造性思维、开放视野、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主要在建筑设计单位、教育和科研机构、管理部门等,从事建筑设计、教学与研究、开发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学基本理论知识,接受建筑设计和城市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构造、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和相关规划设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建筑艺术表现的基本技能、中外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材料、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经济以及建筑设计和城乡规划相关的法规、方针和政策。具备一定的建筑学领域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能力。
主干学科: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
核心课程:建筑学、城乡规划、建筑初步、建筑设计类课程、中外建筑史、室内设计、城市设计,建筑力学、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实务及法规等课程。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1、基础训练:建筑及建筑环境认知分析、历史建筑测绘、建筑表现技法、快题训练;
2、设计实践:建筑设计类课程设计、室内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结构课程设计;
3、课程实验:建筑材料实验、建筑力学实验、建筑物理实验;
4、工程实践:专业实习、毕业实习。
就业方向:毕业后能在城市建设管理的设计、教学、科研、房地产、规划等部门从事建筑设计、室内设计等工作,参与城市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设计与开发、建筑设计、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的工作,也可在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教学或科研等相关工作。
修业年限: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限招理科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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