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1、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2013年我院在山东省招生分三个批次: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二批(文理类本科专业)、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专业、文理类专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也在专科批次单列计划,单独报考。

2、2013年我院大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录取,学生到大学二年级时可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专业,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新生入校后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

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青岛城市学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3-06-0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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