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新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中医药事业的实际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中医药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现代医学基本知识及诊疗技术,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中国古代文化知识,具有良好的医学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富有创新意识,能从事中医学教学、科研和临床等方面工作的中医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品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较宽厚的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掌握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身心健康,能履行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二)业务培养要求 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 要求学生掌握系统的中医学基础理论、方药理论和临床医学理论知识。 2. 掌握一定的现代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 具备对常见病证的辨证论治能力和对急、难、重症的初步处理能力。 4. 具备熟练阅读古典医籍的能力。 5. 具备较广泛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中国古代文化知识。 6.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掌握一门外语,能查阅本专业外文资料。 7. 了解中医学及其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动态。 8. 掌握基本的医学科研方法,具备一定的中医药科学研究思维方法与能力。 9. 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修业年限和时间安排 1、标准学制为五年,并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在校修业年限为标准学制的基础上延长2年。 2、时间分配:(详见表1) 表1 时间分配表(单位:周) 学年 教学周 考试周 入学毕业教育 军训 假期 机动 合计 一 33 4 1 2 10 2 52 二 36 4 10 2 52 三 36 4 10 2 52 四 41 4 5 2 52 五 41 1 2 44 合计 187 16 2 35 10 52 四主干学科和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中医学 2、主要课程: 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经典、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组织学、药理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西医内科学、西医外科学、统计学。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习实践环节三部分。 (一)、必修课:全学程共开设必修课39门,共2774学时(134学分) 表2 必修课学时分配比例 课程分类 课程门数 学时 学分 占总学分比例(%) 公共基础课 8 686 22 16.41 专业基础科 20 1388 75.5 56.34 专业课 11 700 36.5 27.24 合计 39 2774 134 99.9 (二)选修课:需修满32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16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 (三)实习实践环节(48学分) 安排临床实习48周,其中岗前教育1,中医内科22周,中医外科4周,中医妇科4周,中医儿科4周,针灸8周,选科实习5周。 教学要求 (一)德育 通过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与人文学科课,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崇高的理想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修养、具有高尚的医德医风、具有献身精神、刻苦学习、遵纪守法的医务工作者。 (二)智育 1、应根据二十一世纪的需要合理设置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精炼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在奠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自我更新知识的能力。 2、实验教学中,在保证基本的验证性实验的前提下,应注意开展综合性和自主设计性实验,同时向学生提供开放实验的机会。培养和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临床实践教学中,要注意引导学生充分利用见习和实习的机会,加强实践,在实践中学习提高临床工作的能力。 3、加强英语教学,采取分级教学的形式,因材施教。前期为大学英语,后期为医学外语。要求达到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标准,鼓励学生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对非计算机专业重点加强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训练。 4、安排实习48周,以加强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使学生毕业后能很快适应临床工作。 (三)体育 国防教育课:第一学期入学,进行为期两周的军事训练,同时安排国防教育,开学后完成军事理论课36学时,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国防知识,确立国防意识,学习解放军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掌握基本的军事技能,并增强组织性、纪律性及集体主义观念。 体育课:按照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组织教学,使学生掌握体育科学的基本知识、技能、方法,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四)美育: 通过选修课的开设及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高尚情操。 毕业与学位授予 1、成绩考核:所有课程均应进行考核,考核分考查、考试两种形式。考核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并按《包头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管理条例(试行)》有关规定,计算绩点确定学习质量上的差异。 2、毕业考试:学生修完规定的学分,毕业前进行毕业考核,考核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成绩考核达到学校学籍管理规定。 3、学生完成全部学业课程并且考核合格,达规定最低总学分230学分,其中必修课最低134学分,毕业实习最低48学分,选修课最低32学分(公共选修课16学分、专业选修课16学分),符合学校毕业的有关管理规定者准予毕业。按照《包头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例(试行)》的规定,达到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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