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1)专业招生历史

陇东学院从1992年设置法学专业并招收专科生,是甘肃省较早开办法学专业的学校。先后招收法学、经济法学两个专业,2005年升本,2009年5月通过甘肃省学位办学位学士学位授权评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升本以来,2005年招收50人,2006、2007年各145人,2008、2009、2010年每年招生100人,2011年65人,2012年85人。至2013届,毕业生500人。

(2)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3)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国际法(在本科阶段所有学科均在法学一级学科下招生培养)。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经济法学、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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