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

  学制四年。培养从事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和初步科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医学、预防保健及相关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和知识;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和护理技能;掌握急、难、重症疾病的护理和监护技能;能运用所学知识,对患者实施整体护理和开展健康咨询、健康教育等;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并具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老年护理、慢性病护理、临终关怀、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及护理科研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与免疫学、病理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健康评估、护理学基础、护理心理学、护理伦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护理管理学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毕业生主要去向:在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保健机构和高等医学院校从事临床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学等工作,或继续攻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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